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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济源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642    更新时间:20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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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提升创建水平,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1年版)》、《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2011年版)》(以下简称《测评体系》)以及《济源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规划(2012~2014年)》,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文明河南建设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落实两个《测评体系》为根本,以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优化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机制,明确创建工作职责,落实创建工作任务,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力争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创建氛围。

    1.加强媒体宣传。市内新闻媒体要精心策划、突出重点,办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栏、专题,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曝光城市管理、社会秩序、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市民不文明行为。加强与中央、省级主流媒体的沟通,做好对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

2.扩大社会宣传。各镇、街道、集聚(开发)区要在居民小区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标语、宣传牌、宣传栏、宣传手册、文体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并组织社区工作者、志愿者进家入户开展宣传活动。各单位、企业、沿街商店和学校要通过LED显示屏,全天滚动播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标语口号。要利用电话彩铃、手机短信、微信等新兴媒介,广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知识。

    3.强化“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市内各新闻媒体要按照市文明办要求,高质量、高密度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市城乡规划管理局要强化广告设置管理,提升广告设置档次,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内容、统一制作、统一安装的原则,在城市主次干道、重要地段、广场游园等区域,高标准、高质量规划设置“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药监局、市规划局、市商务局等相关责任单位及各镇、街道、集聚(开发)区,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在城市交通运载工具、公共场所、建筑围挡、主干道、商业大街和大型商场、宾馆、饭店、居民小区显著位置,用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固定广告牌等媒介,按要求设置“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和“遵德守礼”提示牌。

(二)开展文明素质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市民思想道德水平。

1.持续开展全民文明素质教育活动。一是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围绕“做文明人、办文明事”开展有力有效的宣传教育引导和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培育勤劳节俭、遵德守礼、孝老敬亲良好社会风尚。广泛开展“愚公移山,敢为人先”城市精神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让城市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深入开展文明知识进家庭活动。按照职责分工和属地管理原则,做好辖区居民、分包村(居)、机关干部职工、企业员工尤其是“三新一流动”(新职工、新学生、新住户、流动商贩等)人群的文明素质教育工作。三是抓好窗口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对全市所有窗口行业服务人员、公交车(出租车)司乘人员、商场(超市)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从业规范和文明知识培训,确保培训全覆盖。四是开展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举办第三届济源市道德模范授奖仪式组织开展全国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开展“济源好人”推荐评选活动,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发现身边好事,推荐身边好人,力争涌现更多的“济源好人”。加强道德讲堂建设,市文明办和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在文化城高标准建成道德讲堂总堂;各级文明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集聚区和城市社区、居委会要普遍建设道德讲堂;各镇要整合文化设施和文化资源,在所辖行政村建设融道德讲堂、文体娱乐活动、科技知识普及、文明礼仪培训于一体的文化礼堂

2.大力推进志愿服务工作。一是完善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建立全市志愿者统一电子注册、培训和管理制度,健全志愿者星级认定、奖励、回馈等制度,使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城市建成区常住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10%以上;健全领导机制和组织机制,全市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要结合自身实际,率先垂范,做到每月参加一次志愿服务活动。二是建好“文明使者”志愿服务站。加快建设车站、景区、商场、医院、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窗口单位以及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站,建立覆盖城乡的志愿服务队伍,打造志愿服务品牌,推动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三是广泛开展“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集中活动,经常性开展助老、助残、助学、助困、护绿保洁、交通管理、治安防范、法律咨询、就业指导、科学普及、医疗保健、家电维修等公益活动,扎实推进“邻里守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演讲比赛和志愿者心语评选等活动,增强志愿服务活动影响力,使市民对志愿服务活动的认同率和支持率超过90%

3.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一是健全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教育体系。充分发挥学校的主渠道作用,加强社区家长学校建设,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加强对单亲家庭和特殊困难家庭子女的关爱和帮助。二是不断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网吧、出版物市场、电子游戏娱乐场所、小书店的整治力度。三是加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6月底前,全市所有成建制初中、小学要实现学校少年宫建设全覆盖,完善相关配套设施,确保在节假日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市区每个街道、社区都要建成少年之家等场所;做好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学校心理咨询室、社区心理辅导站建设,依托图书馆、科技馆、城展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场所,满足广大未成年人多样化的校外活动需求。四是组织开展系列活动。开展“争做文明使者、争当美德少年”、日行一善、“洒扫应对”、“道德讲堂”、“中华经典诵读”等主题实践活动。

4.大力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继续推进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以同群众生活关联度高、社会关心关注度高的食品行业、窗口单位和公共场所领域为重点,综合运用宣传教育、自查自纠、市民监督、道德评议、强化管理、重点治理等多种方式,会同相关部门解决诚信缺失和公德失范问题。由市政府办牵头,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下发诚信建设制度化实施方案,大力开展“诚实劳动、诚信经营”创建活动,在企业开展“诚信做产品”“诚信经营、文明服务活动”,在商场、集贸市场开展创建“文明诚信市场”、“诚信经营示范店”活动,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环境。

(三)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形象。

1.加大城市综合管理和协调监督工作力度。市创建办作为城市创建工作的综合协调部门,要加强对城市的综合管理和协调、监督、督导力度,对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采集到的问题,迅速交办、及时督导、监督落实、严格考评,推动城市管理精细化、精准化。

2.做好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集中整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闯红灯、行人乱穿马路以及出租车随意掉头、随意停车、不出具发票等违章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坚决制止“黑的、摩的”违法营运行为,维护正常营运秩序;规范各类交通提示标识,规范设置站牌、路牌,完善交通设施、交通路口监控设备,营造良好交通环境。

3.做好市容市貌环境整治工作。大力推行城市精细化、网格化管理,对破损的公共设施及时修补更新,确保所有街巷供排水通畅、窨井盖完好无损、无路面坏损和坑洼积水、无违章搭建、无占道现象等;城市主要道路、各类公共建筑建有无障碍设施并保证通畅完好,机关单位卫生间要免费对外开放,并在明显位置设置指示牌。依法拆除外观陈旧、布局混乱以及与周边环境不协调的广告牌匾、店招、橱窗;规范公共场所、公交站点以及公交车和出租车的广告内容设置;公共消防设施要100%达标,消防通道畅通;加强犬只管理,建立相应的收容流浪动物的场所,形成有效的管理链条。

4.加大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力度。一是加强市场监管。严格卫生检验,确保食品安全;查处假冒伪劣,推进诚信经营;打击欺行霸市,维护公平交易;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制度。二是规范市场管理秩序。健全完善集贸市场、农贸市场管理常态机制,严格落实划行规市、商品归类、卫生保洁、基础设施、管理监督“五到位”;强化城区商贸市场、露天市场、烧烤摊点、流动摊点、夜啤酒广场管理,严格合理布摊设位;明确早市、夜市时限,及时清理垃圾、杂物。各镇、街道要借鉴常州双桂坊经验做法建设精品一条街。三是治理店外经营。严格控制市场、超市、沿街店铺范围,严禁骑门、占道经营,严禁堵塞医疗、消防救护通道;大力整治随意摆摊设点、流动经营和马路市场等行为。四是取缔非法市场。对合法开办、依法经营的市场经营主体实行信用分类监管,不达标的限期整改或予以关闭;要依法取缔非法开设和擅自经营的市场。

5.抓好大型商场规范整治工作对大型商场进行集中排查和规范整治活动,确保划行归市到位、商品归类到位、环境管理到位、秩序规范到位、设施建设到位,做到亮证经营、诚信经营、文明经营,树立良好的城市商业形象。

6.抓好城中村(居)“五化达标”工作。对城市中心区域内的村(居)“五化达标”工作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分类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按照标准于4月底前全面完成工作任务,促进村容村貌、居容居貌全面改观。

7.抓好城乡垃圾集中清理活动。按照“行业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重点清理城市中心区域、一环以外的所有村庄、道路、河道、景区以及所有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拆迁现场、装修现场的垃圾。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工信局、各集聚(开发)区、各镇(街道)要按照责任分工,抓好垃圾清理、清除、清运工作,健全完善垃圾处理运行和监督管理长效机制,营造干净整洁、优美舒适的城乡环境。

(四)完善社区功能,强化社区服务。

 1.加快推进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每个社区都要落实“八个一”工程建设,即:建设一个综合服务中心、一所市民学校、一个道德讲堂、一个健身园地、一个卫生服务站、一个警务室、一支志愿服务队伍、一个“少年之家”,进一步完善社区基础设施,提升社区服务功能。要突出老旧小区的改造提升,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配套设施陈旧的小区,重点解决服务用房不足、停车位缺乏、道路破损、上下水不畅等突出问题;对沿路破旧楼房的墙面、房顶,实施翻新工程,提升城市整体形象。住建局牵头,指导各街道对老旧小区、无物业管理的小区全面进行调查,建立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切实加强管理和服务。

2.设立社区服务求助中心。市民政局牵头,抓紧设立社区服务求助热线,整合全市服务资源,指导各社区招聘专业工作人员队伍,向居民提供事务咨询、生活服务、电子商务、卫生医疗、水电安装维修、居家养老等服务项目,逐步构建覆盖城乡的信息平台,全天候服务群众需求。

3.全面开展社区(家属楼院)清洁卫生行动。对二环以内的社区(家属楼院),要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治标准,集中清除清理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重点解决设施破损破旧、垃圾二次落地、“六乱”现象、毁绿种菜等脏乱差问题。

4.深化文明社区创建活动。以“倡导文明新风,共建美好家园”为主题,广泛开展文明社区、文明小区、文明楼院、文明家庭等系列创建活动。认真组织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积极开展邻里互助、社区联谊以及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活跃社区群众文化生活。

5.完善社区教育网络。运用多种形式丰富社区未成年人课余生活,建立社区外来务工人员教育管理机制,经常开展普法教育和文明礼仪教育等,宣传先进典型,重视示范引路,引导他们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五)查漏补缺,巩固提升,全力做好迎检工作。

1.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工作。规范和完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对各责任单位负责资料收集整理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所有资料精细、周密、规范。各责任单位按照资料收集要求,收集整理创建资料,并按要求整理好文字和图片电子版;各责任单位将每条测评标准的资料收集汇总后报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并按要求做好系统录入工作。

2.开展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根据《测评体系》要求,委托第三方坚持每月进行一次文明程度指数测评;进一步做好测评结果运用,通过测评及时发现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确保所有指标符合《测评体系》要求。

3.开展专项督导整治。针对我市在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中暴露出的问题及创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从今年4月份起至8月份,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公共环境、公用设施修缮、社区小区管理等专项督导、整治行动,确保各项指标顺利完成。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精心准备,周密部署(2014331日前)。

1.按照《测评体系》的要求,市文明办修订完善《济源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台账》、《济源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台账》,印发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各责任单位。

2.完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制度,修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调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成员,召开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层层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3.市委组织部牵头,从有关单位和镇办抽调熟悉创建工作、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的同志,到市创建办和市文明办帮助工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供人员保证。

第二阶段:突出重点,整体推进(201441日~630日)。

1.各责任单位对照《测评体系》和工作台账进行自查,在巩固完善已达标指标基础上,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重大刑事案件、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等“一票否决”的现象,全力突击未达标项目,确保在今年6月底前使各项指标全部达到A级标准。

2.围绕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存在的信用体系建设、“百城万店无假货”、社区建设与管理、小区物业管理、无障碍设施、市场秩序管理、交通秩序管理、公交车(出租车)管理、未成年人课外活动阵地建设、网吧整治、主要公共场所公益性广告设置等突出问题,积极整改,逐项突破。

3.广泛开展各种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开展文明素质教育、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志愿服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活动,促进市民文明素质明显提升。

4.开展卫生秩序整治和提升工作。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开展交通秩序、市场秩序、市容市貌等整治活动,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5.安排部署创建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举办创建资料收集整理培训班,对各责任单位负责资料收集整理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无缺项、不丢分。

6.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及责任单位要按照《测评体系》和工作台账的要求,收集整理并汇总各类创建档案资料。市文明办做好资料统筹工作。

7.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每次测评结束后,形成测评报告,并通报测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第三阶段:全面提升,积极迎检(20147月~9月)。

1.查漏补缺,加强督导。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对各项创建工作的全面和重点督促检查,定期进行明察暗访,特别是要加大对窗口服务行业的督查督办力度,抓好创建工作的日常监管,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提升创建水平。

2.化宣传,营造氛围。加强媒体宣传,市内各媒体要做到每天都有相关新闻报道,广播、电视每天播出创建公益广告。加大各类户外公益广告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户外广告资源,广泛设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

    3.市创建办牵头制定迎检方案,各责任单位制定各自的迎检计划,认真做好迎接省文明办和中央文明办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各产业集聚(开发)区、各镇、各街道、各责任部门都要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各产业集聚(开发)区、各镇、各街道、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创建工作台账和工作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落实各项保证措施;对确定的重点任务、重点部位,要按照条块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分包责任制,责任分解到人,真正做到组织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创建到位。

2.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要健全完善组织领导、议事决策、检查督导、考核奖惩、媒体曝光、总结点评、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等工作制度和创建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将创建工作纳入全市年度目标管理,实行单项独立考核,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确保各项创建任务有序推进。

3.密切配合,整体推进。各相关责任单位要从全市大局出发,相互支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上下联动、部门互动、全民参与、齐抓共建”的创建局面。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任务,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整体推进,严禁推诿扯皮。

4.严格督查,务求实效。市创建办、市文明办、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市级领导要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制度进行督导检查、总结点评,全面掌握、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对创建工作不力、不按时限完成任务、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和单位,要从严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济源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

201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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