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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国培计划(2015)—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培训者培训的通知 | ||||||||||||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715 更新时间:2016/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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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5)”——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教师〔2015〕828号)精神,我省2015年“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用能力提升工程(以下简称“能力提升工程”)由北京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10家机构承担,截止到2016年2月19日,由于统计和行政区划调整等原因,全省报名参加该项目教师数244822人,比原定规划人数少5678人,结余85.17万元。为保证“国培计划”资金使用效益,经研究决定,结余资金将用于我省“能力提升工程”培训者培训工作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 为从工作实际出发,本次培训者培训工作由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具体承办,培训经费由“能力提升工程”培训任务各承担机构负责,各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应认真做好培训方案和专家聘请工作,具体事宜请与省“能力提升工程”执行办公室联系。 二、培训时间 河南省“能力提升工程”培训者培训时间为2016年4月8日至2016年4月20日。 三、培训对象 省教育厅根据各市县“能力提升工程”培训者队伍建设情况,对本次培训者培训项目名额进行了分配(附件1),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按照名额分配表遴选“能力提升工程”培训者,遴选条件如下: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养; 2、小学教师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小学高级及以上职称;初中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学一级及以上职称; 3、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较强,积极主动在教育教学中融入信息技术; 4、省辖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 5、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三、培训目标 本次“能力提升工程”培训者培训项目旨在为各地培训一批“能力提升工程”种子教师,为各地“能力提升工程”的实施起到学科指导、师资培训等作用。 四、有关要求 1.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学员遴选条件要求,利用河南省教师教育网(www.hateacher.cn)右侧的“河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系统”,于2016年4月5日前做好学员上报和管理等工作(报名系统已于3月8日开通)。 2.各承办院校(机构)要认真做好培训方案,聘请优秀专家授课,保证培训取得实效。 3.参训教师要认真学习,了解“能力提升工程”相关政策,掌握信息技术与课堂深入融合的理念和方法,提升学科教学能力。 4.各市、县要按照遴选条件认真遴选教师参加培训,并做到训后跟踪监督工作,充分调动受训教师积极性,在各地“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及区域内信息技术应用氛围创建工作中起到辐射带动作用。 教育厅师范处联系人:李社亮;电话:0371——69691697;电子信箱: lsl@haedu.gov.cn。 附件1:“能力提升工程”培训者培训项目名额分配表 附件2:“能力提升工程”培训者培训各学科培训安排须知 2016年3月7日 附件2 “能力提升工程”培训者培训各学科培训安排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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