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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平安建设宣传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936    更新时间:201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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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心校,市直各学校:

为落实济源市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平安济源建设宣传工作的通知》(济综治委〔201510号)精神,做好教育系统平安建设宣传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平安建设宣传工作的重要性

平安建设宣传工作是营造学校安全氛围、提高师生安全意识、推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载体。今年上半年,我市各学校积极开展平安建设宣传工作,较好地形成了平安建设的深厚氛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平安建设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真正做到校园内“铺天盖地、随处可见”和“师生家长、人人皆知”的要求,推动全市学校平安建设不断向前发展。

二、认真落实平安建设宣传各项工作

按照市综治委的要求,在1012月,将利用三个月时间进行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活动。结合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教育系统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积极营造氛围。在校园内悬挂或电子屏上滚动12条平安建设宣传标语,在宣传栏或校园内醒目位置张贴平安宣传画。

2.广泛开展宣传。各单位要在本单位的网站上开辟宣传阵地,要利用校讯通、手机报、微信等方式向师生和家长进行广泛宣传。

3.开展多种活动。每个学校组织有书画特长的学生围绕平安建设创作510幅书画、剪纸、手工制作等艺术作品。

三、全力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各学校必须成立一把手为组长的平安建设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建立台账和工作方案。各中心校、市直学校的工作方案和台账要于20151019日前报局安全办备案。

(二)保障投入。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积极投入人力、物力、财力,为平安建设宣传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严格考核。市综治办和教育局将对各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于检查情况要进行通报。市教育局将把平安建设宣传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在平安建设宣传工作中被省市综治办(委)通报批评的,将进行挂牌整治、重点管理。

 

 

 

  201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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