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现在的位置: 济源市教师进修学校 >> 信息中心 >> 文明创建 >> 文件政策 >> 正文 | 今天是: |
济源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平安建设宣传工作的通知 | |||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936 更新时间:2015/11/2 |
|
||
各中心校,市直各学校: 为落实济源市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平安济源建设宣传工作的通知》(济综治委〔2015〕10号)精神,做好教育系统平安建设宣传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平安建设宣传工作的重要性 平安建设宣传工作是营造学校安全氛围、提高师生安全意识、推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载体。今年上半年,我市各学校积极开展平安建设宣传工作,较好地形成了平安建设的深厚氛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平安建设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真正做到校园内“铺天盖地、随处可见”和“师生家长、人人皆知”的要求,推动全市学校平安建设不断向前发展。 二、认真落实平安建设宣传各项工作 按照市综治委的要求,在10-12月,将利用三个月时间进行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活动。结合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教育系统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积极营造氛围。在校园内悬挂或电子屏上滚动1-2条平安建设宣传标语,在宣传栏或校园内醒目位置张贴平安宣传画。 2.广泛开展宣传。各单位要在本单位的网站上开辟宣传阵地,要利用校讯通、手机报、微信等方式向师生和家长进行广泛宣传。 3.开展多种活动。每个学校组织有书画特长的学生围绕平安建设创作5-10幅书画、剪纸、手工制作等艺术作品。 三、全力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各学校必须成立一把手为组长的平安建设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建立台账和工作方案。各中心校、市直学校的工作方案和台账要于2015年10月19日前报局安全办备案。 (二)保障投入。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积极投入人力、物力、财力,为平安建设宣传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严格考核。市综治办和教育局将对各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于检查情况要进行通报。市教育局将把平安建设宣传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在平安建设宣传工作中被省市综治办(委)通报批评的,将进行挂牌整治、重点管理。 2015年10月15日 |
|||
信息录入:jyjsjx 责任编辑:jyjsjx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 版权申明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取回密码 | 友情链接 | 用户留言 | | |||||
|